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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房屋违反哪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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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一、危险房屋可否强制拆迁

危险房屋可以强制拆迁。

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序,就可以强拆。强拆的前提是,首先,拆迁必须合法,最主要的是土地依法征收,其次是强拆迁程序合法,这方面,首先应当是有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裁决,有强拆的决定,并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其他告知等程序。

二、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什么

《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执行。”由此可知,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或者人民,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他们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就强拆了您的房屋,那就是违法强拆,如果他们经过了市、县授权或者委托,则承担强拆法律责任的就是市、县。

三、农村房屋强拆怎么样办

房屋强拆分两种情况,分别是:1、被合法拆除合法拆除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拆除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拆除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非法强拆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刑政诉讼。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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