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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出资期限和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非货币财产应评估作价并核实,不得高估或低估。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公司法关于出资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拓展延伸

公司法中的出资期限规定及相关法律解读

公司法中对于出资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根据公司法第X条,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X个月内完成出资。其次,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的X%进行实缴,剩余部分应在X年内缴清。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出资期限的延长和缩短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解读,出资期限的规定旨在保障公司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同时,出资期限的延长和缩短应符合法律规定,经过股东大会或者其他合法程序的决定。因此,公司应严格遵守出资期限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结语

公司法对于出资期限的规定,旨在确保股东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并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对于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应进行评估作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公司应严格遵守出资期限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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