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事情,那么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难免会发生相关的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务纠纷的前置程序,也是劳动者依的必经程序。一、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规定1、法律依据(1)《劳动法》79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人民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2、申请时间(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提交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三、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应注意哪些问题1、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2、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审理期间,劳动者有新诉求的应重新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3、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审理期间,与原诉求具有不可分性的新诉求可在原案件中一并审理。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前置的规定,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产生劳动纠纷,应先提起劳动仲裁,直接提起诉讼的话,不会受理,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也有一定的规定,希望大家通过上述内容阅读能够有所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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