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只是本人个人感觉而没有明显的偏袒证据,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如果派出所的做法明显超出正常处理范围,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受害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向举报,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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