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合同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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