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误邮件投递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邮件投递,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特征如下:
1、犯罪主体是邮政人员;
2、侵犯的对象是邮件。这里的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送、提交的信件、申报、传真、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杂志等;
3、主观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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