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下列历史遗留物: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品、美术品;
4、反映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各民族社会制度、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5、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犯盗墓罪要被判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故意实施盗墓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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