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5元1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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