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哪圆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第六十条 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差悔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李庆塌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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