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 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中应注意出现以下情形进而防范被纳入黑名单:
1、不得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不得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不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不要违反相关的高消费令
5、不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如需要延期履行和解协议应与 执行申请人商讨取得其同意
6、不要有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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