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在我国,被宣告婚姻无效上诉是否可行

在我国,被宣告婚姻无效上诉是否可行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被宣告婚姻无效上诉是可行的,人民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和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一、起诉离婚开庭几次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起诉离婚开庭几次,判决离婚也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起诉。原告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二、无效的婚姻如何处理

处理无效婚姻的具体方式: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人民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三、起诉离婚必须到结婚登记地吗

离婚不是只能在结婚登记地起诉。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起诉,人民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和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