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批准。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批准。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中小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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