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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三清三拆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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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宅基地的三清三拆后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产权归村集体所由,村集体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宅基建房居住,遇宅基候两种补偿。宅基补偿,二房屋补偿,由于宅基产权属于村集体部,补偿归村集体所直接给宅基使用房屋产权,属于村民私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村民宅基征收没其宅基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配宅基让村民新宅基建。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

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

1、宅基地三权分置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

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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