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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财产如何进行公证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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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和公证。公证处会将分割协议进行公证,并颁发《财产分割证明书》。财产分割需要登记在各自的名下,可以到房屋登记中心、车辆管理所、证券公司等部门进行登记。财产分割协议一旦公证和登记完成,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或者由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判决分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财产的分割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公证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取得证明文件,并对公证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核和认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租赁物权等应当登记。

5.《机动车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机动车登记应当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的名义登记。

6.《证券法》第五十一条:投资者在登记机构登记后,证券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情况签发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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