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销组织是可以属于共同犯罪的,如果是两人以上组织领导传销,就属于共同犯罪。
2、如果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3、行为人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如果行为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刑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盟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
2、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应当立案追诉组织者、领导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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