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诉讼应按照什么原则确定管辖权

交通事故诉讼应按照什么原则确定管辖权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权:

1、被告住所地由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相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几名被告时,任何被告住所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2、侵权地包括侵权结果和侵权地。根据法律规定,上述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当交通事故侵权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