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标准为: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一、传销罪立案标准都是什么?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2、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3、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通常情况只对组织者、领导者,即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等作用的关键作用人员判处刑罚。一般的参加者不判处刑罚。
传销罪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非法传销罪是什么
非法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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