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一、离婚有孩子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有孩子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2、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协议离婚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 颁发离婚证。
二、民法典离婚协议需不需要公证
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办理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因为民政部门对于离婚的办理本身就是一种国家机关赋予效力的体现,因此并不需要额外进行公证。如果当事人确实需要进行公证的话,那么所需要 材料一般是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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