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辞退员工的赔偿如下:
1、员工有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无需赔偿;
2、员工因无法胜任工作等原因而被辞退,如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的,无需赔偿,否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
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在哺乳期内,职工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的。因此如果女职工是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女职工是有过错的,女职工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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