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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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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单位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可以按正常工资来进行发放,具体数额由单位依法确定。

一、在职职工生病期间待遇问题

患病期间的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了病假条是不是不用扣工资

请病假不扣工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三、医疗期内享受的待遇是怎么样的

1、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享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待遇,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企业未给职工上医疗保险的,由企业支付。

3、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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