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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还需要更改章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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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一般而言是不需要改章程的。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成立分公司不需要另外制定公司章程,可以直接适用总公司的公司章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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