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证补办材料有哪些
1、出生证补办材料有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出生证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
2、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二、生存(居住)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生存公证是指有业务权的公证机构依法对申请人仍健在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生存公证书主要用于向原居住国领取养老金,或为居住在外国的近亲属减免所得税收、继承遗产以及丧偶再婚等。
生存(居住)公证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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