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权利锁车。物业公司锁车的行为相当于变相扣押车辆,业主的私家车完全属于业主个人私有,其支配使用、收益等权限,均系业主个人所有,物业公司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利留置、扣押业主车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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