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妇女劳动权利保护及劳动合同续延规定的主旨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特殊权益,禁止用人单位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如果违反规定,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到期时,应续延至哺乳期结束,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直接终止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女职工可以据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宜。

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一年哺乳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到时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直接终止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在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在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结语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女职工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应续延原合同至哺乳期结束,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终止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金。这些规定保障了女性职工的权益,确保她们在工作中得到特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