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当由罪犯或者罪犯家属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看守所审查确定。
法律依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或者罪犯家属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看守所审查确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 (三)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有条件履行保证人义务; (四)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县级公安机关辖区。 第二十二条 保证人应当签署保外就医保证书。
第二十三条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区域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执行机关报告; (五)被保证人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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