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强制隔离戒毒2年,通常不能提前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2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能够提议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准许。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时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议延长戒毒时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准许。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限最长能够延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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