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2)北京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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