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以下情形时可以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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