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可以不签。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书面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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