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侵权纠纷有哪些案由

侵权纠纷有哪些案由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法律分析: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共同侵权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网络侵权该怎么认定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网络侵权行为按主体可分为网站侵权和网民侵权,按侵权的内容可分为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