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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人员如何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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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由我为大家解答。离婚有2种方式,第一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第二种起诉离婚,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已经被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已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通常情况下,与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一般由服刑人员的配偶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提起诉讼,如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管辖。因此,如被告服刑一年以上,建议向被告服刑地人民起诉,可以大大节约诉讼成本,有利于当地与狱警进行协调沟通。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的,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可以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服刑人员不同意离婚的,可由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主管狱警协商,在安排好开庭地点与开庭时间的前提下,到被告服刑地监狱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

一、服刑期间,因为犯罪案件被银行起诉,应怎么办

犯人在服刑期间被银行起诉,银行可以在银行所在地起诉,但是要到犯人服刑的监狱所在地开庭审理,以查明案情。一般来说,犯人在监狱服刑不会阻碍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如果犯人的家属收到传票,应当尽快向说明犯人在何地服刑的情况,避免被缺席判决。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进行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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