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违的处罚的案由和处罚标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看出,机动车违停(不含高速)主要有5种状态,处罚的标准和依据各不相同。
违停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2)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章停车的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1、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路段停车;
2、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横道停车;
3、在设置有隔离设施路段或施工地段停车;
4、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停车;
5、在高速公路中、急弯路停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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