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归其所有,但还贷和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可要求分割。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双方父母买的房子,按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分析
1. 在登记前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 一方父母在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3. 登记前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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