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用为产品缺陷承担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4、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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