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确权结束后,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当遇到房屋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未确权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当事益无法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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