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赠与,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需提交材料:1、 房屋所有权证;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4、 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5、 赠与公证书;6、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办事程序:1、 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3、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4、 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5、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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