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的,处理如下:
1、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2、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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