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佳旅游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哪些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哪些死刑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1、走私武器、弹药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币罪

4、伪造货币罪

5、集资诈骗罪

6、组织卖淫罪

7、强迫卖淫罪

8、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9、战时造谣惑众罪。

一、严控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首先,在刑法修正案(八)的时候减了13个死刑罪名,实际上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是党的一贯的主张,这个主张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秩序不同的情况,和维护社会安全的不同的需求,在死刑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在刑法修正案(八)以前,实际上在1997年以前,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过程中,新出现了一些原来在计划经济下不存在的一些犯罪,针对这些新的情况不断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对有些犯罪的处罚,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死刑。从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后,一直到刑法修正案(八)之前这段时间没有再增加死刑罪名,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减少死刑罪名,第一次减少了13个,这次减少了9个,它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来掌握刑罚的调整。只能说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一贯坚持的刑事,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当然,在减少死刑的过程当中,有些人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会不会由于减少死刑了对某些反犯罪会不会出现放纵,会不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引起社会不安的情形和情况,这在减少死刑过程中立法机关反复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调取了大量数据,研究了大量案件,非常审慎地提出减少死刑的方案。对每一个罪名都做过研究,目前减少的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来比较少发生,有些甚至在近年来很少适用,或者有些甚至没有适用过死刑的一些罪名。当然,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别严重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刑法里还有一些规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真有需要的时候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还是能够适用比较严重的刑罚的。

二、刑法修刑标准是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