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餐饮从业人员最基本的健康证,在防疫站办理。2、办理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在环保局办理。3、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在卫生监督所办理。4、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5、在工商局办理。6、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证),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是其他证件办理好后才能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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