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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合同能否被认可?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手写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手写合同有效;而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的合同可被撤销。在签署合同前应审查合同内容、对方资格,以降低合同纠纷风险。

法律分析

一、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合同不一定有法律效力,若手写的合同不违反以下规定,则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在什么情况下签定的合同可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有签署合同需求的公民、单位,可以选择手写、或者是打印的方式来形成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合同签署之前,可以先审查判断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判断对方是否有签署合同的资格,这样可以降低后期发生合同纠纷的概率。

结语

手写合同的法律效力并非绝对,但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下,手写合同是有效的。若合同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等情形下,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此外,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签署的合同可被撤销。在签署合同前应审查其内容是否合法,并确保对方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以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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