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不能结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双方在法律上是拟制的直系血亲,具有同自然血亲一样的法律效力,所以不能结婚。但是只要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已经合法解除了收养关系,并且符合法定婚龄、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就可以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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