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改为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双方另有违约赔偿约定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中说明,员工是可以要求回复劳动关系的,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所以劳动关系的恢复还要看个人的意愿。
如果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这些情形来看的话,在这种时候用人单位除了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做法,因为这些客观因素都是最终导致职工本人已经不能完成当前的工作了,可是劳动合同法还是站在保护职工权益的角度上,尽管如此,还是要求公司一定要对职工本人进行补偿的。
一、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由此可见,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要求赔偿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即如果劳动者不要经济赔偿,就要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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