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不一样。区别如下: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残疾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利用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和判断的活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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