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交通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争议。仲裁是一种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由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同等于判决的效力,仲裁费用也较低,适用于一般民事争议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涉及保险合同的民事纠纷,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保险合同约定的互相保障机构提出申请仲裁或者请求调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拖延支付保险金或者抗拒承担保险责任。
以上法律规定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相应的维权途径,被保险人在交通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时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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