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我们都知道,在一定条件下,合同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那因为 债权人转让债权 ,致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费用增加的,怎么办呢?由债务人自己负担吗?当然不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所以,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由让与人即债权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02【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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