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政治条件:应征青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历史清楚,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2、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必须是身体健康,体魄强健的男性青年。身高男性162cm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3、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4、文化条件: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高校毕业生”指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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