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 名
【期刊名称】《中国招标》 【年(卷),期】2016(000)020
【摘 要】我国建设监理制推行于1988年,它的初衷是让专长于项目管理的监理工程师为业主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微观管理。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监理制度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业界一直被一个这样的问题所困扰:监理对安全事故该不该负责任、该负多大责任? 【总页数】3页(P33-35)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284 【相关文献】
1.如何看待交警部门事故责任书在民事侵权案件中的作用 [J], 梁馨予 2.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事故责任界定初探 [J], 邵永民 3.监理人员是否应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J], 无
4.严格责任追究督促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解读 [J], 5.严格责任追究 督促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解读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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