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标准(通用标准及计算机类专业补充标准)
说 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同时还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2)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来检测培养目标的达成。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1.通用标准
1.1 学生
1. 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4. 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 培养目标
1. 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 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
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1.3 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通过评价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运用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和管理知识的能力;
3.具有运用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4.具备设计和实施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0.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1.4 持续改进
1. 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2. 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3. 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1.5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应能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应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应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
系,应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1.6 师资队伍
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 教师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 教师应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 教师必须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培养目标要求。
1.7支持条件
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
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2.专业补充标准
专业必须满足相应的专业补充标准。专业补充标准规定了相应专业在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
计算机类专业
本认证标准适用于计算机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其它名称中包含计算机相关关键词的工程专业也可按照此标准进行认证。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如果培养内容侧重系统支撑可以按照此标准进行认证;如培养内容侧重数字内容设计,则本标准不适用。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包括高等工程数学、概率与数理统计、离散结构的基本内容。
物理包括力学、电磁学、光学与现代物理基本内容。
1.1.2 工程基础和专业基础类课程
教学内容必须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信息管理,包括核心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相关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3 专业类课程
不同专业的课程须覆盖相应知识领域核心内容,并应培养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复杂系统的能力,能够设计、实现或者部署基于计算原理、由软硬件与计算机网络支撑的应用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课程应包含培养学生从事计算科学研究以及计算机系统设计所需基本能力的内容。
软件工程专业
课程应包含培养学生具有对复杂软件系统进行分析、设计、验证、确认、实现、应用和维护等能力的内容。还应包含培养学生具有软件系统开发管理能力的内容。
课程内容应至少包含一个应用领域的相关知识。
网络工程专业
课程应包含培养学生将数字通信、网络系统开发与设计、网络安全、网络管理等基本原理与技术运用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规划、设计、开发、部署、运行、维护等工作的能力的内容。
信息安全专业
课程应包含将信息科学、信息安全、系统安全、密码学等基本原理与技术运用于信息安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服务等工作的能力的内容。
物联网工程专业
课程应包含将标识与传感、数据通信、分布控制与信息安全等基本原理与技术应用于物联网应用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运行维护等工作能力的内容。
1.2 实践环节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现场实习。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实践活动,到各类工程单位实习或工作,取得工程经验,基本了解本行业状况。
实验课程:包括一定数量的软硬件及系统实验。
课程设计:至少完成两个有一定规模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现场实习: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使学生认识和参与生产实践。
1.3 毕业设计(论文)(至少8%)
学校需制定与毕业设计要求相适应的标准和检查保障机制,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并给学生有效指导。
选题需有明确的应用背景。一般要求有系统实现。
2.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大部分授课教师在其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阶段是计算机类专业学历,部分教师具有相关专业学习的经历。
软件工程专业应有一定比例的教师拥有软件工程专业的学位。
2.2 工程背景
授课教师具备与所讲授课程相匹配的能力(包括操作能力、程序设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承担的课程数和授课学时数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保证在教学以外有精力参加学术活动、工程和研究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专业能力。讲授工程与应用类课程的教师具有工程背景;承担过工程性项目的教师需占有相当比例,有教师具有与企业共同工作经历。
3.专业条件
3.1 专业资料
配备各种高水平的、充足的教材、参考书和工具书,以及各种专业和研究机构出版的各种图书资料,师生能够方便地利用,阅读环境良好,且能方便地通过网络获取学习资料。
3.2 实验条件
(1)实验设备完备、充足、性能优良,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验的需求。
(2)保证学生以课内外学习为目的的上机、上网需求。
(3)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地管理、配置、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的有效利用,有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
3.3 实践基地
以校外企事业单位为主,为全体学生提供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稳定实践环境;参与教
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目标与要求,配备的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或管理经验。
软件工程专业的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型软件系统开发或项目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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