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如下: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计算;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计算;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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