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职工公积金账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
姓 名 | 张三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年××月××日 | ||
身份证号码 | ×××××××××××××××××× | ||||||
手机号码 | ××××××××××× | 固定电话 | ×××××××× | ||||
现家庭住址 | ××路××单元××号 | ||||||
户籍所在地址 | ××省××市 | ||||||
职业类别 | ××× | 从业时间 | ××年 | ||||
缴存基数 | 2965 元 | 缴存比例 | 20% | ||||
月缴额 | 593 元 | 首次汇缴年月 | 2016 年××月 | ||||
缴存银行 | 中行太原南路支行 | 银行卡号 | | ||||
缴存 申请人 承诺 | 1.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及《三门峡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人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无就业单位,特申请开设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帐户,并承诺以上信息和所提供开户资料均真实准确。 3.本人将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受托银行每月20-25 日在本人银行卡中扣除,因本人银行卡原因导致资金无法划转的,其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本人将继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贷款后出现停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6 个月以上情形,依据《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利率上浮20%且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将本人违约信息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本人知晓并承诺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后果。(申请人抄写) 本人知晓并承诺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 缴存申请人签名:张三××年×× 月××日 | ||||||
中心 核准 意见 | (业务专用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